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9,011 · FONDS 94
Record · 银保监会办公厅 ACC. 900054230
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on Implementing the Measures for the Custody of Equity of Commercial Banks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Issuer
银保监会办公厅
Date
2019-11-11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2
This notice sets forth 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banks regarding equity custody and rights confirmation, including deadlines for non-compliant banks to transfer equity to qualified custodians and achieve specified equity confirmation ratios.
Full text · 原文 1,094 字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br> 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br> 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br> 为落实《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对尚未进行股权托管商业银行的工作要求<br> 《办法》施行前,未进行股权托管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底前将股权托管至符合《办法》要求的托管机构。股权托管前,商业银行应就股权托管工作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提高股权管理透明度。<br> 二、对已进行股权托管商业银行的工作要求<br> 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包括在香港地区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工作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br> 其他股权已托管的商业银行应自《办法》发布之日起,对股权托管机构和股权服务协议是否符合《办法》规定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或更换托管机构。<br> 三、确权工作要求<br> 各商业银行应在股权托管的同时做好股权确权工作,原则上2020年6月底前股权确权比例不低于80%,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因特殊情况无法确权的部分除外)。<br> 2019年7月12日<br> (本件发至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br>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br> 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br> 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br> 为落实《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对尚未进行股权托管商业银行的工作要求<br> 《办法》施行前,未进行股权托管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底前将股权托管至符合《办法》要求的托管机构。股权托管前,商业银行应就股权托管工作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提高股权管理透明度。<br> 二、对已进行股权托管商业银行的工作要求<br> 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包括在香港地区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工作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br> 其他股权已托管的商业银行应自《办法》发布之日起,对股权托管机构和股权服务协议是否符合《办法》规定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或更换托管机构。<br> 三、确权工作要求<br> 各商业银行应在股权托管的同时做好股权确权工作,原则上2020年6月底前股权确权比例不低于80%,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因特殊情况无法确权的部分除外)。<br> 2019年7月12日<br> (本件发至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