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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中央军委 ACC. 900043852
国函〔1996〕62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开辟我国至吉尔吉斯共和国直达国际航线的批复

Issuer
国务院、中央军委
Date
2010-12-22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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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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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原文 588 字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开辟我国<br> 至吉尔吉斯共和国直达国际航线的批复 <br> 国函〔1996〕62号 <br> 民航总局,空军:<br>   民航总局《关于恢复使用奥什-KURUM-喀什-库车国际航路的请示》(民航总局〔1996〕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br>   一、同意开辟我国至吉尔吉斯共和国的直达国际航线。航线的往返走向为:中吉国境点(N40°06′、E74°06.5′)-喀什-莎车,莎车以远按现行国际航线飞行。航线经过点的地理坐标请国家测绘局审核后再向外提供。<br>   二、民航总局要提高该航线的空中交通管制能力,加强对外国籍飞机飞行的管理。三、具体事宜,由民航总局商空军办理。 <br> 国务院<br>                中央军委<br>                       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开辟我国至吉尔吉斯共和国直达国际航线的批复<br>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开辟我国至吉尔吉斯共和国直达国际航线的批复<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