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1,842 · FONDS 70
Record · 国务院 ACC. 900043616
国函〔1988〕40号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要求将宁波市列为“较大的市”的批复

Issuer
国务院
Date
2011-03-24
Instrument
reply
Cited by
0
Full text · 原文 280 字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要求将宁波市<br> 列为“较大的市”的批复<br> 国函〔1988〕40号<br> 浙江省人民政府:<br>   你省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关于要求将宁波市列为“较大的市”的请示》悉。同意宁波市为“较大的市”, 该市可以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地方性法现和规章。<br>                                   国 务 院<br> 一九八八年三月五日   <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要求将宁波市列为“较大的市”的批复<br>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要求将宁波市列为“较大的市”的批复<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