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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22:01:17
Notice of the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Optimizing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through Evaluation-Driven Reform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以评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21〕7号)
This document outlines Zhuhai's plan to improve its business environment by leveraging national evaluation benchmarks, focusing on streamlining enterprise registration, enhancing labor market services, and accelerating construction permitting pro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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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21〕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成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以评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2日 珠海市以评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以参加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对标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多业务协同再造、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夯实法治诚信社会环境根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升级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将申请人依次向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公积金中心以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更新全要素办事指南,绘制全过程办理流程图。加快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批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以及注册“粤商通”APP账户。依托“粤商码”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等领域开展“免证办”应用,强化实名验证和电子签名应用,防范虚假注册风险。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实行申请人在专窗一次性全免费通取审批材料或提供EMS免费寄递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全面提升劳动力市场服务与供给水平。深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改革,推进网上服务系统建设。将劳动力服务领域内更多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一件事”,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办理。整合欠薪信访、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法院失信黑名单、社保欠费等数据资源,建立防欠薪一体化预警系统。失业、就业补贴事项100%实现线上办理,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围绕珠海重点发展产业,制定企业自主开展内部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机构备案。围绕重点行业,建立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培养机构等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开展第三方评价,提供更为便捷的人才评价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间缩短至13个工作日。优化《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将配套市政公共服务纳入联合验收流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实行“一次提交、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推动数据跨部门共享。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规划检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12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风险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健全政府采购相关管理机制。全面实现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强内控管理和专业化采购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对采购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采购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以保函替代保证金等方式切实减轻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负担。加快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与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和比对。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提高招标投标市场技术监管能力,优化交易流程。建立企业违法违规预警和警示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对交易大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利用,健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提高违规成本,保障合法有序开展招标投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优化获得电力报装服务。全面优化电力公司服务流程,实施客户经理帮办代办。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全过程2个环节办结,无外线工程3个工作日通电、有外线工程8个工作日通电。企业等高压用户3个环节、无外线工程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低压电力外线工程采用备案制,实行免行政审批。(牵头单位:珠海供电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七)全面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全面优化供水供气服务流程,用水用气报装压缩至2个环节办结,无外线工程3个工作日通水通气、有外线工程7个工作日通水通气。建立水电气网络报装外线工程报建联合审批平台,各类手续全面实行网上并联办理,并联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加强政府部门与水电气企业间的对接联动,建立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共享机制,实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物权产权权属证明等数据与水电气报装实时共享,推动实现“无感报装”。运用“互联网+”业务模式,水电气企业主动获取重大项目信息,做好用电用水用气需求接入准备。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价格机制,完善市政公共服务定价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加强成本监督和审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八)不断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扩大“全程网办”范围,深化企业和个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动不动产登记、缴税系统“二合一”,实现登记交易、纳税线下窗口联办。推进“互联网+抵押登记”业务覆盖全部银行机构,提供不动产抵押合同签订、抵押登记办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探索“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利用“粤信签”、区块链等合法有效认证手段,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电子签名技术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牵头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九)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便利度。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出台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债政策。注重培育企业债券融资有效需求,对具备发债资质的企业开展重点辅导。推动更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等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债务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保险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出台面向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相关政策,针对不同类型或领域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以“保险+银行”抵押模式、“保险+银行+政府”政策模式、“保险+银行”纯信用模式等,提供更灵活便捷的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开展实地走访企业“送政策”等金融政策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企业群体开展对应宣传,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普及推广,运用互联网等数字化媒介开展投资者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活动范围及深度。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证券期货相关主题性宣传活动,为中小投资者普及法律信息。鼓励法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选取群体性纠纷中代表性的示范案件,做出全面、明确、具体、可执行的指引与规定。(牵头单位:市中院、市金融工作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完善《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推动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运行,强化对银行、保险等机构的风险补偿能力。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信托、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模式,探索推进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财金互动等工作。筹建知识产权综合公共服务机构,受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以及版权等全领域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依托中国(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缩短专利审查授权周期,主动提供知识产权政策信息解读、知识产权保护咨询等服务,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内外合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二)持续提升国际贸易通关便利化。持续实施进出口货物单证无纸化,全面实现提货单、集装箱交接单证无纸化、电子化。加快5G技术与智慧港口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互联网及智能技术在口岸查验应用,建立现代化智能查验体系,对每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无死角监控。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完善税费自报自缴、舱单状态信息发布、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备案、边检证件办理等功能,对外公示免除费用和收费项目标准,进一步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三)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少企业纳税环节、时间和成本,推动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将绝大部分税收优惠核准转为备案或申报即享。推动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合并申报。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企业网上纳税和退税申报可同步办理。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实现全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主要涉税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优化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持续优化线下服务和线上办税咨询辅导,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牵头单位:珠海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四)全面提升执行合同效率。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专业化、特色化调解平台,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调解员,规范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审判团队人员配置,合理调配法院内部的员额制法官。推动法院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将政府部门平台存储和传输的原始数据、资料作为诉讼材料,确保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未经篡改、真实可信,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牵头单位:市中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五)加快提高办理破产案件质量和效率。落实《珠海市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办法》,建立并完善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机制,积极筹措互助资金,规范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探索运用全国统一平台或地方自建平台,对所有账户资金流转进行监控,向管理人协会及法院推送大额及高频交易信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发挥政府协助作用,妥善高效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中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六)打造更加严格规范的执法监管环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单: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分类标注并对“两库”实时动态管理,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均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对外公示。全面推进监管对象在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抽查常态化。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依托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七)打造更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建设“AI+智能客服”服务,组建12345热线专家库,整体提升“智慧政务”层级和水平。加快推进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帮办代办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八)加快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建设。实施科技创新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围绕各项政策内容进行全面跟进研究、分析评价,保障各项创新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产学研深度融合,通过创新券、政策补贴以及绩效评价等方式,积极构建优势互补、无缝衔接、快速响应的产学研科技协同体系。加快构建科学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社区居家养老照护的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围绕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工作,进一步健全市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组织机制,形成主管市领导统筹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完善优化市级营商环境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二)加强政企沟通。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12345服务热线为基础,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按规定时限协调解决市场主体提出的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三)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巩固已有改革成效。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改革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四)加强宣传推介。各区、各部门要主动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总结宣传改革做法和经验,为企业、群众查询和掌握政策创造便利。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不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在全市开展企业和群众评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活动,加强政策推广和完善。 附件:珠海市以评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Topics
business environment
administrative reform
digital government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21〕7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21-07-23 22:01:17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营商环境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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