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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15:11:55
Notice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2018 Key Tasks Arrangement for Food Safety in Zhuhai City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珠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珠府办〔2018〕9号)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2018 key work plan for food safety in Zhuhai City, detailing specific tasks across four areas: improving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strengthening source control, enhancing risk prevention, and focusing on problem rec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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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 characters
珠府办〔2018〕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2018年珠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2018年珠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8〕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以下安排: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组织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和跟踪评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稳妥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以龙头养殖企业和养殖大区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组织开展珠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市卫生和计划生局牵头,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拱北海关等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测报工作,适时发布质量监测信息。(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每千人。继续组织70家农贸市场和20家超市开展快速检测,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有关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配合)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拱北海关)四、聚焦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扶持养殖、屠宰、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屠宰龙头示范企业创建,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负责)加强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酒类、茶叶、食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五、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完善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拱北海关等单位配合)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市公安局牵头,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有关规定。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等单位配合)加大对食品走私的打击力度。(拱北海关)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市食品安全、粮食安全等“十三五”规划。(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基层执法办案装备标准,力争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5%以上。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市公安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加强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工负责)推进市一级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分工负责)建设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有条件、具备对外开展技术服务能力的食品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促进食品安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分工负责)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市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其他食用农产品。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八、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发展“一村一品”。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工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分工负责)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比例达80%以上,学校食堂“灭C行动”完成率达95%以上。推动我市开展“放心肉菜超市”活动,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推进农超对接和订单农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推广鲜活水产品智慧冷链物流运输模式,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加快建设食品冷链物流体系,促进装车、运输、卸货、存储各环节无缝衔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分工负责)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扩大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拱北海关)九、构建共治共享格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食品安全进校园、“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等,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综合治理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等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分工负责)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区域协作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 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营养计划重大行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通过考核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衔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市商务局配合)研究市、区食品生产经营事权划分。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市监察委员会)
Topics
food safety
public health
agricultural regul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18〕9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8-08-23 15:11:55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食品安全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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