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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年限延期的请示》(鸡政呈〔2016〕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受特殊地理气候、项目区域水位持续升高等因素制约,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客观实际,原则同意2016年底前各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各项目全面完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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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黑政函〔2016〕118号 |
| Publisher | |
| Site | hlj |
| Date | 2016-11-07 |
| CMS Category | 黑政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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