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2025-02-1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办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府办〔2014〕175号 suzhou
Document Text 277 characters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br> 为加快推进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办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的规定要求,现对《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办理标准(试行)》进行调整和完善,请认真贯彻执行。<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4年9月30日<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办理标准(试行)的通知.doc<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Metadata
文号 苏府办〔2014〕175号
Publish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uzhou
Date 2025-02-11
CMS Category 全部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