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府办〔2018〕153号 suzhou
Document Text 972 characters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br>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10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和51个市级部门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五公开”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等四方面内容。考评以各被考评单位的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以上报的自查自报材料为参考,采用单位自查、专项测评、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经综合评估,最终形成考评结果。<br> 现根据考评结果,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张家港市、市财政局等40个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制度规范,增强公开实效,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br> 附件: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8年5月29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附件<br> 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br> (按单位类别和得分情况排序,共40个)<br> 一、优秀单位(20个)<br> 市、区政府(管委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太仓市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br> 市级部门:市财政局、苏州地税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苏州海关、市旅游局、市园林和绿化局、市工商局<br> 二、良好单位(20个)<br> 市、区政府(管委会):常熟市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昆山市人民政府、姑苏区人民政府<br> 市级部门: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苏州海关(原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市容市政局、市水利局<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苏府办〔2018〕153号).pdf<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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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苏府办〔2018〕153号
Publish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uzhou
Date 2025-02-11
CMS Category 全部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