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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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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10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和51个市级部门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五公开”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等四方面内容。考评以各被考评单位的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以上报的自查自报材料为参考,采用单位自查、专项测评、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经综合评估,最终形成考评结果。
现根据考评结果,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张家港市、市财政局等40个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制度规范,增强公开实效,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按单位类别和得分情况排序,共40个)
一、优秀单位(20个)
市、区政府(管委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太仓市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级部门:市财政局、苏州地税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苏州海关、市旅游局、市园林和绿化局、市工商局
二、良好单位(20个)
市、区政府(管委会):常熟市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昆山市人民政府、姑苏区人民政府
市级部门: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苏州海关(原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市容市政局、市水利局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苏府办〔2018〕1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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