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118 字 沪府发〔2015〕34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市人民政府决定:<br> 免去刘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br> 特此通知。<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