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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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5〕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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