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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字
沪府〔2017〕96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区豫园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批复<br>
黄浦区人民政府:<br>
黄府〔2017〕3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豫园街道办事处驻地从大境路58号迁移至河南南路288号。豫园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面积以市机管局核定为准,干部办公用房配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br>
特此批复。<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