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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字
沪府〔2019〕16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的批复<br>
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br>
沪规划资源风〔2018〕9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执行。<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