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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2021〕1号)、《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工信规〔2022〕5号)和《龙岗区关于促进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工信规〔2022〕10号),特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眼镜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眼镜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