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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布: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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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6月29日由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来源:国家民委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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