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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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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我厅依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政策文件管理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对照国家最新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立改废释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厅政策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清理工作。 三、清理范围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共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等文件。 四、清理标准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管理方式已改变,任务或者目标已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的。废止: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法律、行政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涵盖替代,主要制定依据失效或者被废止的。 五、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宣布失效文件10件,予以废止文件29件,具体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处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邓君 联系电话:0591-87895165 附件下载: 关闭 相关文档 {{ el._doctype }}: --> =0" ms-attr-title="el.title" ms-attr-href="el.chnldocurl" target="_blank">访谈解读: 【反向关联】--> --> 相关文档: -->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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