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部门政策解读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6-06-29 09:55

一、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我厅依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政策文件管理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对照国家最新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立改废释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厅政策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清理工作。

三、清理范围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共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等文件。

四、清理标准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管理方式已改变,任务或者目标已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的。废止: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法律、行政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涵盖替代,主要制定依据失效或者被废止的。

五、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宣布失效文件10件,予以废止文件29件,具体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处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邓君

联系电话:0591-8789516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