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2020 年第一次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局长费晓愈 2020 年9 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深圳市龙华区 2020 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请就发行2020 年第 二批专项债券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预算调整,请予 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我局对龙华区财政 暂存暂付性挂账事项进行了持续全面梳理。经仔细核查凭 证,待确认宝安代垫基建资金挂账暂付款36,920 万元有关 事项已核实清楚,具体情况如下: 待确认宝安代垫基建资金共计36,920 万元,共涉及30 笔项目款。通过查阅相关凭证资料,2007-2011 年,宝安区 累计暂付我区相关建设项目资金36,920万元,其中32,972.2 万元(共涉及25 个项目)、3,947.8 万元(共涉及5 个项目) 分别于2012 年、2013 年从应划拨至我区的税收收入中进行 了扣除,宝安区已冲销相关暂付款挂账。因宝安龙华两区分 家协议尚未确定,以上建设项目的资金承担主体未明确,我 区记账暂付款-待确认宝安代垫基建资金36,920 万元。 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根据2016 年2 月宝安区人 民政府与龙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机构、人员、资产、项目 的移交协议书》有关协议内容“对双方存在一定争议的复杂 问题,坚持按照‘一刀切、不留尾’的思路,采用一刀切、 一次性的方式推进解决”,2018 年龙华区政府一届四十五次 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暂付款‘待确认宝安代垫基建资金 36,920 万元’不再追溯,由龙华区承担”。根据市区审计部 门意见,为避免虚列支出,采用“冲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方式进行账务处理。现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 年决算批复的 要求,需对以上账务处理进行调整,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 基金并列入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暂付款36,920 万元转列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 算,在执行中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进行预算 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一般公 共预算执行中,因短收、增支等导致收支缺口,确需通过动 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平衡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具体编 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和第 十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应当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规定,本次需调入36,920 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 为36,920 万元宝安暂付款挂账转列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 出的资金来源,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科目。 以上调整后,2020 年龙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由 年初3,138,035 万元调整至3,174,955 万元,调增36,920 万元。 2020 年龙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年初 2,649,016 万元调整至2,685,936 万元,调增36,920 万元, 同步转列2020 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项目性质分 列“2110302(污染防治-水体)”、“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 公共设施支出)”和“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详 见附件6)。相应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由年初 3,138,035 万元调整至3,174,955 万元,调增36,920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 年部分新增地方政 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深财预〔2020〕33 号),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2020 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券新 增额度141,000 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 上述新增额度141,000 万元中,117,000 万元已纳入我 区2020 年财政预算草案,经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 议审查通过。目前,提前下达我区的117,000 万元专项债券 已于2020 年1 月招标发行,包括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64,900 万元、公立医院专项债券40,000 万元、文体设施专项债券 5,300 万元和综合停车场专项债券6,800 万元。本年度新下 达的新增额度24,000 万元,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已于 2020 年4 月招标发行。 (二)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 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规定,本次举借的 24,000 万元专项债券发行收入统一由市财政局通过债务转 贷收入下达我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列“债务转贷收入” 科目,从年初预算117,000 万元调整到141,000 万元;相应 支出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 出”科目,从年初预算64,900 万元调整到88,900 亿元。 以上调整后,2020 年龙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 由1,274,794 万元调整至1,298,794 万元,调增24,000 万 元。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