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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深圳机场设置“网约车上客通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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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7〕1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机场网约车管理,规范离港平台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深圳机场空港八路设置“网约车上客通道”,具体通告如下: 一、“网约车上客通道”的具体设置 “网约车上客通道”设置于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入口位于空港八道东往西方向150米处,入口处有“网约车上客通道”指示标志。 “网约车上客通道”用于网约车上客及蓄车用途,设置有上客通道和蓄车区,巡游出租车及其它非网约车辆不得进入,网约车在上客通道必须遵守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规定。 二、“网约车上客通道”处罚标准 车辆在“网约车上客通道”超过标志牌标明的时限通过或停靠的,罚款300元、记3分。 本通告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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