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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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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85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越办发〔2019〕8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4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命名
(一)将“越城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调整为:东起塔韵路、西至张桥村路(暂名)。
(二)将位于七子山吴山岭山麓,南起越城路,至北折西复折南、再折西,至旺山路止的道路命名为“张桥村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ngqiáocū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QIAOCUN LU
(三)将位于越城路北,东南起张桥村路、至西北折西、至张桥村路止的道路命名为“黄泥墩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ngnídū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NGNIDUN JIE
(四)将位于张桥村路之间,南起张桥村村民委员会南侧绿地、北至黄泥墩街的道路命名为“张夏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ngxià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XIA JIE
(五)将位于尧旺路东,南起吴中大道、北至旺山村路的道路命名为“薛家湾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ējiāwā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EJIAWAN JIE
二、桥梁地名命名
将位于薛家湾街、跨旺山河(未命名、俗称)的桥梁命名为“来福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áifú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AIFU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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