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9〕85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越办发〔2019〕8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4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命名   (一)将“越城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调整为:东起塔韵路、西至张桥村路(暂名)。   (二)将位于七子山吴山岭山麓,南起越城路,至北折西复折南、再折西,至旺山路止的道路命名为“张桥村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ngqiáocū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QIAOCUN LU   (三)将位于越城路北,东南起张桥村路、至西北折西、至张桥村路止的道路命名为“黄泥墩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ngnídū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NGNIDUN JIE   (四)将位于张桥村路之间,南起张桥村村民委员会南侧绿地、北至黄泥墩街的道路命名为“张夏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ngxià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XIA JIE   (五)将位于尧旺路东,南起吴中大道、北至旺山村路的道路命名为“薛家湾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ējiāwā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EJIAWAN JIE   二、桥梁地名命名   将位于薛家湾街、跨旺山河(未命名、俗称)的桥梁命名为“来福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áifú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AIFU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85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