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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相城区黄埭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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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埭政呈〔2020〕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埭镇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苏绍高速公路北,起点为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黄公荡路”),止点为四图浜(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上无名桥梁的道路命名为“明言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íngyá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INGYANLU
二、将位于庄郎浜(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黄公荡路”),止点为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新巷村路”)的道路命名为“通言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ōngyá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ONGYANLU
三、将位于马头浜(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董巷上路”),止点为冯埂路(暂名)的道路命名为“恒言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éngyá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ENGYANLU
四、将位于通言路北,起点为通言路,止点为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望虞河路”)的道路命名为“冯埂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énggě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NGGE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黄埭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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