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加挂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牌子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京政办发〔2016〕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加挂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牌子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29号),市政府决定,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加挂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简称市戒毒管理局)牌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