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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即墨区问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即墨区问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墨区卫海商务文化核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墨区智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墨区岭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墨区泉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聚焦青岛科创大走廊、“中国康湾”建设,统筹青岛蓝谷核心区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发展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严守生态底线,系统保护鳌山湾、小岛湾岸线及四舍山生态本底,筑牢蓝谷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陆海统筹、产城融合,加快导入优质产业,挖潜存量资源,推动用地混合开发与复合利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强整体服务功能,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强化城市风貌管控;强化产学研融合,提升海洋科研和转化能力,打造青岛科创大走廊重要的创新策源地和海洋产业承载区;发挥温泉、海洋等旅游资源优势,推动康养旅居、海洋文化旅游等多业态联动。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