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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城阳区夏庄街道北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阳区夏庄街道北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夏庄街道南部、中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聚焦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统筹夏庄街道片区的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实施要严格保护崂山西麓、白沙河等自然生态基底,筑牢生态安全本底,塑造山水城有机融合的特色风貌。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统筹区域发展建设时序,完善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绿地和开敞空间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城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功能,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现代产业,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