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即墨区蓝村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即墨区蓝村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墨区国际陆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蓝村街道片区的底线管控、功能布局、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加强与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协调联动,科学引导智慧物流、智能装备等产业空间集聚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加强弹性用地管控,科学安排区域近远期发展建设需求;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优化各类设施配套、绿地和公共空间配置,推动产业与城市功能深度融合。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