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宁东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宁夏职业技能大赛—第十六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宁夏选拔赛的通知》(宁交函〔2026〕44号),现将工程测量员赛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26年8月13日至8月15日(3天),在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504号)举办。
二、赛项内容
赛项为单人竞赛项目。设置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其中理论知识竞赛占总分20%,技能操作竞赛占总分80%。理论知识竞赛内容具体参考理论知识题库(附件1),技能操作竞赛内容具体详见大赛技术方案(附件2)。
三、参赛选手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参赛选手范围为从事道路、桥梁、隧道等测量相关工作非管理岗位的一线职工(含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人协议的劳务人员,报名时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记录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人协议为准),须为中国国籍;各级各类院校在职教职工不得参加。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职业道德修养高,取得从业或上岗资质,具有1年以上(2025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无不良从业记录,选手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报名时由参赛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及曾经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双人赛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双人赛第1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名额分配。
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宁东建设和交通局、我区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公路管理养护企业分别组建参赛代表队,每个单位限报2名选手。
四、报名方式
(一)各单位要按照参赛选手条件,组织填写参赛单位及选手承诺书(附件5)、参赛选手登记卡(附件3),完成参赛选手资格初审。
(二)各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16:00前将参赛选手登记卡及参赛队伍报名表(附件4)电子版报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邮箱:183881788@qq.com)。纸质盖章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企事业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竞赛期间个人保险、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安全操控要求,参赛选手需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为uom.caac.gov.cn进行理论考证)等资料报到时提交。
五、赛项奖励
(一)个人奖励。
1.本赛项按照全部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排名,取前六名,发放奖金并颁发个人获奖证书。具体为: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名,奖金400元;第三名,奖金300元;第四至六名,奖金200元。
2.获得本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大赛各赛项第2—6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破格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不予晋级。技能等级证书核发结果最终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意见为准。
(二)推荐参赛。
本赛项成绩排名前两名的选手可推荐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团结协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赛前训练,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技能人员参加大赛,通过比赛促培训、促学习、促交流,带动和激励广大技能人员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争当技术能手。
(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秉持勤俭节约原则,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参赛队领队、参赛选手等人员应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三)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领队及其他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
本通知附件电子版均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承办单位联系。
联系人:辛妙妙、李鑫,联系电话:0951-8971008;18009578563;1829540068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