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 意见的公告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作者:
杨谱
日期:
2026-07-21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4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制定了《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6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nxczsbc@126.com
2.传真方式请发送至:0951-5069400
3.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路416号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并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字样,邮编:750001。
附件: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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