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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8-00082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外交、外事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8年08月02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协定》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8〕6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0日
主 题 词: 外交 渔业 协定 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8-00082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外交、外事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8年08月02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协定》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8〕6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0日

主 题 词:

外交 渔业 协定 批复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印度洋

金枪鱼委员会协定》的批复

国函〔199861

农业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建立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同时声明如下:

一、《协定》第十条第4款和第十一条第1款中的“实体”一词是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条和第三○五条中所述的“实体”;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协定》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 务 院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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