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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0-0005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0年01月0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清远海关等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0〕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7日
主 题 词: 广东 机构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0-0005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0年01月0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清远海关等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0〕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7日

主 题 词:

广东 机构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清远海关等机构的批复

国函〔19901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清远海关、商检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机构的请示》(粤府〔198984)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清远海关、商检、动植检、卫检机构。核定人员编制为一百一十三人,其中海关六十人、商检二十五人、动植检十五人、卫检(含食检)十三人。海关和商检编制分别由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在本系统编制内解决。口岸办编制由地方解决。增编人员均从地方党政群机关现有人员中调配,不在社会上招收。

  上述机构所需办公、生活设施由地方提供,业务用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主管部门解决。

                              国 务 院

                            一九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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