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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7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7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航天、航空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92年01月04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报废武汉南湖机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2〕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7日
主 题 词: 湖北 机场 土地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7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航天、航空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92年01月04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报废武汉南湖机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2〕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7日

主 题 词:

湖北 机场 土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同意报废武汉南湖机场的批复

 

国函〔1992〕3号

 

中国民航局:
  你局《关于废弃武汉南湖机场的请示》(民航局〔1991〕2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废武汉南湖民用机场。
  二、南湖机场所有土地,在武汉天河机场建成后,移交武汉市人民政府,由武汉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管理使用,有偿出让所得资金用于弥补天河机场建设资金缺口。
  三、具体事宜请商有关单位办理。

 

                            国务院、中央军委

                            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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