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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1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9年12月12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莘庄、奉贤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9〕78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主 题 词: 上海 海关 机构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1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9年12月12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莘庄、奉贤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9〕78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主 题 词:

上海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莘庄、奉贤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978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关于申请设立莘庄、奉贤、嘉定、川沙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莘庄、奉贤海关(均为处级)

  二、人员编制各四十人,在海关总署掌握的编制内解决。所需人员在海关系统和当地党政机关内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由你市负责解决。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四、嘉定、川沙县目前暂不设置海关机构。

  具体事宜,请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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