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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1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9年10月2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牡丹江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9〕7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主 题 词: 黑龙江 海关 机构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1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9年10月23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牡丹江海关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9〕7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主 题 词:

黑龙江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牡丹江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97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关于设立牡丹江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牡丹江海关(处级)

  二、人员编制三十人。所需人员在海关系统和当地党政机关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由你省负责解决。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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