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medium 2016-01-20 10:39:15

Notice of the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Jiangmen City Work Plan for the National Sanitary City Re-evaluation'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2016〕8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issues a municipal-level work plan to organize and coordinate efforts acros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ensure Jiangmen City successfully passes the 2016 National Sanitary City re-evaluation and consolidates public health achievements.
Document Text 8,214 characters
江府办函〔201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卫办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下发的《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和广东省爱卫办《关于2016年卫生城市、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爱卫办〔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全国爱卫会将于2016年对2012年命名及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我市于2012年通过全国爱卫会复审并重新确认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将于今年第三次接受全国爱卫会复审。为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复审,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3号)精神,以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思想,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掀起城市卫生综合整治热潮,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迎检复审领导小组,由分管爱卫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爱卫工作副秘书长、市卫生计生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区政府分管爱卫工作的领导组成(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市爱卫会另行下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内设宣传资料组、综合指挥组、迎检督办组和接待组),由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市卫生计生局分管爱卫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迎检复查的日常工作。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和各区政府要设立相应迎检复查组织机构。 (二)组织督导工作机构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 市爱卫会委员、市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统筹协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复审资料的收集、归档、汇总以及专项汇报材料的编写;检查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迎接复审工作;收集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拟定整改通知及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组:宣传教育组 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导各区、各单位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动员全市各团体组织、志愿者参与迎接复审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新闻宣传,社会、健康宣传,行业和市民教育宣传。 第三组:市容环境卫生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督导城区公共环境卫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检查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挖等“六乱”行为以及放养禽畜、无证照经营等工作。 第四组:环境保护组 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拟定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第五组:农贸市场督导组 市工商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工商局牵头,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负责检查督导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经营管理及其周边环境卫生。 第六组: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检查督导城区餐饮行业规范化经营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第七组:公共卫生组 市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派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检查督导城区旅业、理发美容业、浴室、游泳馆等公共场所卫生;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迎接复审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十一项专项整治任务 1.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主次干道上添置密闭式垃圾桶或果皮箱;更换密封式保洁手推车;取缔清理露天垃圾池、垃圾斗和未密闭的垃圾屋,升级改造为密闭式垃圾屋;对破损或不达标的垃圾中转站(房)、公厕等设施进行改造修复;下水道入口加装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四防”设施。 牵头单位: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2.加大保洁力度,提高保洁水平。落实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制度,加大保洁投入,全面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及居民区、楼顶天棚、房前屋后乱堆杂物以及种菜现象,清除“四害”孳生地。 牵头单位: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各区政府要对城区内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凡未硬底化的道路和年久失修的下水道,务必在整治期内完成改造修复;要进一步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彻底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暴露垃圾,根除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彻底清除使用破筐收集垃圾的落后方式,杜绝垃圾露天收集;全面落实统一环卫保洁措施,实行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密闭清运;要全面治理乱堆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加强违章饲养畜禽的管理;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地区乱贴画和涂鸦广告等“牛皮癣”现象的治理力度,彻底根除影响城市形象的非法行为。 牵头单位: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4.抓好农贸市场的整治。以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市场卫生、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等问题为重点,对城区各农贸市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分工整治和集中整治。一是突出“治脏”,对市场内外、周边及时动态清扫保洁;二是狠抓管理,对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重拳整治;三是强化熟食摊档完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持证经营,亮证经营;四是落实、监督生鲜鸡上市工作,加强活禽宰杀设施,严格实行隔离屠宰,分开销售;五是加强对经营户文明经营教育,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好个人卫生。六是农贸市场要配备垃圾房、公厕,公厕免费开放;市场内每档经营户要自设垃圾桶,垃圾实行密闭袋装;市场内公共通道要合理设置公共垃圾容器,并加盖保洁;要合理配置保洁工人,确保市场内全天候干净;下水道要实行密闭改造和安装“四防”装置,落实除“四害”措施。七是建立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室,专人管理,坚持日常检测,每天予以公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5.抓好“六乱一占”和夜间大排档整治。城区“六乱一占”突出表现为乱摆卖、占道经营,尤其以经营餐饮食品为多数;夜间大排档多数是夜宵烧烤。这些场所普遍经营场地小、卫生状况差,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六乱一占”及夜间大排档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规范经营,加强整治监管,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坚决取缔;二是抓好夜间大排档的定点疏导管理。探讨夜间大排档定点定时经营管理,引导辖区内的夜间大排档集中到定点地段经营,确保符合卫生法规要求。 牵头单位: 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抓好建筑工地的整治。认真排查建筑工地存在的泥头车敞开运输、物料乱堆、食堂卫生差、“四害”孳生等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清理工程渣土、污水和生活垃圾,彻底消除污染源。着力解决工地出入口不硬底化、不清洗,场内物料乱堆乱放、工地卫生管理较差,除“四害”措施不落实,食堂和公厕不达标,运输泥头车不加盖、扬尘治理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7.抓好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加强对废品收购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经营秩序,做到有经营场所、设备合理、亮证经营,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遵纪守法,不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8.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一是经营单位须做到持证经营,亮证经营。二是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管理、调离制度、空调卫生、用品用具制度。完善巡查记录,要有跟踪,有整改、有签名,有完整的自身检查记录。三是要加强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四是设施配置要符合要求,消毒柜要正常使用,设置保洁柜。五是证照齐全,保留索证索票材料。六是完善“三防”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9.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业主抓好日常卫生管理。二是开展餐饮行业、食品仓储卫生、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索证验收制度、个人卫生、“三防”设施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卫生知晓率,落实各项卫生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10.抓好“五小”场所卫生整治。“五小”主要指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以小餐饮店为主。要重点做到“五小”场所经营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不占道经营,硬件设施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卫生监督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11.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俗称除“四害”),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原则,不断巩固达标成果。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抓好以下整治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综合整治,落实药物消杀措施,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要求。二是按属地管理和权属单位的原则,组织力量查漏补缺,未进行明渠改暗渠的要尽快整改,下水道入口安装“四防”装置。三是要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落实好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四是物业小区由辖区政府组织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四防”装置安装,安装使用“灭鼠屋”,开展小区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五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房前屋后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清理菜地等“四害”孳生场所,落实药物消杀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牵头单位: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1.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加强区一级爱卫办组织机构建设,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区要研究解决爱卫办人员编制问题,在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要通过聘用或借用方式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责任单位: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2.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调动和发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加强基层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全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针对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重点突出学校、医院、社区等单位达标,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建设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开展无烟机关、学校创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3.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和网络。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措施 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级复审将于2016年5月30日前进行;第二阶段全国爱卫会组织专家对省级复审结果进行暗访、明查,时间安排在下半年。为此,我市的迎检工作拟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资料收集和动员阶段。市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市的迎检工作;各责任单位学习、掌握和熟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撰写好本部门单位工作资料,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申报书报省爱卫会。各区政府和市商务、教育、环境保护、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林业和园林、旅游、工商等重点部门要于2016年1月20日前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会,并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报市爱卫办。 完成时间:2016年1月31日。 (二)自查整改阶段。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专项整改,确保负责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并于2016年4月5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市爱卫办。 完成时间:2016年4月10日。 (三)预检阶段。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达标情况进行预检,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完成时间:2016年5月10日。 (四)复审阶段。在省开展复审前,全市要开展卫生清洁大行动,整顿市容环境,营造迎检复审气氛。各责任单位迎检责任人及联络员全部到位,进入迎检复审状态,力争以高质量的城市卫生水平和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省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完成时间:2016年5月30日。 (五)巩固提高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省复审、市爱卫会督导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整改提高,落实长效管理,以稳定的城市卫生水平随时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暗访和抽查复审。同时,市爱卫会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完成时间:2016年6月至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迎接复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迎接复审组织网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市、区)、街道(镇)要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实行专款专用。 (三)明确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详细且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迎复审工作落到实处。各专项整治方案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实施。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整合和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公共宣传资源以及各级、各部门单位自有宣传资源,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服务场所、居民社区等部位的设置密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指标要求以及复审迎检工作动态,集中宣传迎检过程中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复审迎检活动,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卫生文明意识,形成浓厚的活动声势和舆论氛围。各区政府在辖区内选择交通要道、人流密集等地方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蓬江区不少于3块,江海区不少于2块,新会区不少于3块),并督促各街道、社区(村)落实宣传资料、广告牌、横幅等;市交通运输局督导车站、码头、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等做好宣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建筑工地、住宿小区等做好宣传工作;江门日报社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报道工作,并做好公益宣传;江门广播电视台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迎检期间每日播报爱国卫生公益宣传广告。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本区域、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进行专项整治,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加强检查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各组织督导工作机构和“十一项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在迎接复审工作中,对工作主动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市爱卫办将各区政府和市各责任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系及信息反馈工作,并将各阶段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向市爱卫办进行反馈,以便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工表 (联系人:严浩飞,联系电话:3875817)
Topics
public health urban management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Metadata
文号 江府办函〔2016〕8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6-01-20 10:39:15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卫生城市复审
CMS Category 卫生、体育
References (12)
cent 国发〔2014〕66号 formal
prov 粤府〔2014〕7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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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粤爱卫办〔2015〕11号 f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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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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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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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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