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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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15:58:20
Notice of the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Jiangmen City's Creation of a 'National Forest City'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work plan for Jiangmen City to achieve 'National Forest City' status by 2018, outlining specific tasks, targets, and responsibilities for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improve urban forestry 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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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2 characters
江府办函〔2015〕1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公路局: 《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侨乡,切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部署,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响应省政府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加快建设森林公园、绿道、园林绿地,把生态建设与水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加快建设珠三角水网地区绿色生态水系,力争到2020年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工作部署,以我市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实施“生态优先、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结合公园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江门地区森林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着力构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一个生态良好、山川秀美、经济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侨乡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2015年启动创建工作,力争2018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同步完善四大体系布局: (一)生态安全体系:根据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景观格局现状,以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点、线、面布局理念为指导,以山、水、路、城为要素,构建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稳固生态基础、丰富生态内涵、增加生态容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生态经济体系:以林业资源优势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配置林业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构建以第一产业发展为基础,第二产业建设为突破口,第三产业发展为重点的惠民、富民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框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济活力。 (三)生态文化体系:加快建设森林公园、绿道、园林绿地,把生态建设与水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加快建设珠三角水网地区绿色生态水系。牢牢把握生态文化的核心,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森林文化内涵。以深入开展义务植树为契机,大力培育生态文明。 (四)林业治理体系:结合林场改革,通过建立健全生态资源产权、生态资源监管、生态资源市场配置、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森林经营、生态监测评价和财税金融扶持制度,理顺林业治理体系、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把林业治理体系的优势转化为政府效能,切实推动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明晰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明确建设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工作重点。(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二)完成生态工程建设。一是完成四大林业生态工程。二是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抓好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工作,确保2016年-2017年依时完成省下达新增53.5万亩的任务。三是积极推进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工作。2015年-2018年计划完成14.73万亩的调整任务,其中2015年计划完成2.66万亩的调整任务。四是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实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质量提升、保护管理规范、经营利用合理。2015年计划完成5个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到2017年前,完成22个示范区的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三)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公园化战略,分期分批推动各类公园建设。至2017年底,全市的生态景观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各类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分布更加合理、文化内涵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以大型风景区为龙头,以市、区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田园风光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 (四)城区绿化优化提升。利用见缝插绿的方法,实现增绿扩绿添绿,优化城市森林空间布局。提高道路绿化水平,以本土、开花树种为主,优化结构、优化景观,逐步形成大绿量、成规模、多色彩、多物种的道路生态景观,打造道路景观的精品和亮点。(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五)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坚持“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的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理念,按照省林业厅的部署和我市制订的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督导,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管理,提高森林旅游服务质量,加快形成资源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森林生态旅游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 (六)城市生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森林文化内涵,积极弘扬侨乡人文文化、乡土历史文化、古树生态文化,提升城市森林文化品味。 1.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各类公园打造成生态文化教育的重要窗口,突出各自主题,增加文化内涵,展示森林生态文化。打造各种植物专类园、举办图片展览、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提升公园文化品味。(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2.积极开展科普教育。举办各类森林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种树、护花等各种认知体验实践,以森林公园为主体建设生态教育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3.深入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运动,大力推广认种认养,大胆探索造林整地、抚养管理、绿化文艺创作、绿化宣传等多种履行植树义务的形式,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4.广泛、深入宣传“创森”工作。统筹“创森”新闻宣传,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创森”的目标意义、工作措施和阶段性成果等,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各市、区在主要出入口、立交桥投放大型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充分利用城区大型LED显示屏,不定时播放创建宣传广告;各镇街制作户外宣传广告,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带动提高支持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 (七)森林城市支撑体系。从政策法规保障、科学支撑、人才保障等方面着手,建立符合江门市自身发展需求的森林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1.加强林业科技建设。加大林业科技攻关力度,开展乡土植物及松树、相思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残次人工林改造、森林公园信息化管理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争取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加大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提高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贡献率。(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明确古树名木管理责任,定期检测古树名木的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古树名木死亡清理、病朽木修剪及病虫害防治核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信息化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3.坚持依法治林。严守生态红线和城市绿线,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组织开展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伐林木、乱挖滥采珍希植物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 4.加强城市公共绿化管理。完善、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开展市区绿化管理监督评议,确保管护质量。强化城市占用绿地和迁移砍伐树木的审批审核。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绿化管理监督。(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建立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制度,健全城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系统。规范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止疫情的蔓延和虫情扩散。(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宣传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成立“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向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组织编制《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 对照目标任务,实施森林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根据创建进度情况,及时邀请专家检查指导。根据考核评审要求,确定检查线路并完成沿线环境整治,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项目全面达标。组织出席中国森林城市论坛,制作展示江门城市森林建设成就专题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材料。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0月)。 完成申报材料整理、编印,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准备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研究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创造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明确责任,落实资金。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项目,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各市(区)按《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责任、进度,完善森林城市建设档案。将森林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城市森林建设。市本级财政落实预算经费4550万元,用于创森三年的工作经费。在创森启动当年,落实350万元,用于总规编制、申报资料、宣传等“创森”启动经费。 (三)强化督查,加大宣传。新闻媒体要对整个创建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市(区)和部门。结合不同阶段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 附件: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Topic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urban planning
forestry
Metadata
| 文号 | 江府办函〔2015〕131号 |
| Publisher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angmen |
| Date | 2015-08-19 15:58:20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
| CMS Category | 农业、林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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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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