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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996128
江府办函〔2015〕36号

Notice of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the Assessment Results of the 2013-2014 Citywide Funeral Management Targets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2014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Issu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5-03-06 12:14:17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results of th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funeral management targets for all districts and counties in Jiangmen from 2013 to 2014, highlighting achievements in cremation rates, basic funeral service subsidies, green burial practices, and facility improvements, while also identifying areas for further development.
Full text · 原文 2,364 字
江府办函〔2015〕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事〔2012〕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考评,现将2013-2014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2014年殡葬管理工作情况 201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考核情况来看,各市、区基本完成了2013-2014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火化区内火化率保持100%。2013-2014年,我市户籍死亡人口 56053人,除台山市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土葬遗体354具外,其余55699具遗体全部实行火化,火化率100%。二是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力度逐步加大。2013-2014年全市办理特殊群体对象免费享受12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4117宗、折合金额 399.25万元。新会区于2013年10月、蓬江区和江海区于2014年7月分别实施惠民殡葬全覆盖工作,恩平市良西镇也完成试点工作。两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免费享受殡葬基本服务8007宗,免除费用620.49万元。三是绿色生态葬法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市共举办六届免费海葬活动,2013-2014年共有96个家庭116位先人骨灰参与海葬活动。与此同时,大力倡导骨灰树花草坪葬、骨灰深埋、撒散等生态葬法,两年来共接受308个骨灰采用不留穴位生态节地葬法。四是殡葬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殡葬管理机构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设。市、县、镇共成立了87个殡葬管理工作联席议事机构,合共成员743人,形成政府领导、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051个村委会、269个社区居委会均配设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并发挥了较好作用。五是殡葬公共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全力抓好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以及公益性骨灰安存放设施建设。继新会区殡仪馆荣获省一级殡仪馆称号后,开平市殡仪馆再获殊荣。2013-2014年新增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21个。全市现有经营性墓地9个、经营性骨灰楼12间;公益性墓地(生态墓地)37个,公益性骨灰楼43间。六是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亲民为民为宗旨,严格以省民政厅关于殡仪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管理等四项规定为准则,坚持实行“六公开”制度,持续开展优质殡仪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2014年,成功举办全市首个“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开放日”活动,推动“阳光殡葬”。 经综合考核评定,新会区、蓬江区、江海区评为优秀等次,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评为良好等次。 二、存在问题 两年来,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殡葬事业经费投入少,“祥安计划”和“长青计划”推进工作缓慢;二是个别地方骨灰存放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项目少,群众对骨灰安存放出路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殡葬理念文化宣传力度不够,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绿色生态节地葬法的效果不明显。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市将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和管理,加大投入,建立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督导,深化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三位一体,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层级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二五”规划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着力推行惠民殡葬,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粤民事〔2013〕1号)、《201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全面深化基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江府〔2014〕8号),在全市全面推行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殡葬基本权益,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三)夯实殡葬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按照省民政厅“祥安计划”和“长青计划”的要求,切实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创建良好治丧环境,全面提升殡仪服务素质。江门市殡仪馆要创建达到省一级殡仪馆;台山、鹤山、恩平三市殡仪馆火化机全面升级达到“长青计划”节能减排的标准;加大投入,采取措施,年内要新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41个。 (四)强化宣传和引导,加快推进绿色生态葬法工作。健全绿色殡葬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形式丰富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营造氛围。继续做好骨灰海葬活动,倡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花草坪葬、深埋、撒散等绿色生态葬法,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 (五)建立“公众开放日”长效机制,打造“阳光殡葬”。根据《广东省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方案》、《江门市各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众开放日”活动方案》要求,在每年清明节假期前一周的星期天,坚持组织开展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众开放日”活动。为扩大活动影响,各地要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行风评议监督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代表参加。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殡葬服务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殡葬”,促使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江门市2013-2014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反馈意见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