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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pinions on Deepening the Work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Creation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城乡卫生创建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2013〕9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s guiding opinions and specific targets for deepening the campaign to create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Sanitary Cities/Towns, aiming to improve public health infrastructure and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by 2020.
Document Text 3,042 characters
江府办〔201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发〔1989〕1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广东省爱卫会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广东省和国家卫生城市(镇、街)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不少差距。根据 2012年 5月 31日广东省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团意见和建议及 2012 年 6 月 1日市政府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再动员会议要求,为加快“创卫”工作步伐,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开展城乡卫生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创卫”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市创建广东省和国家卫生城市(镇、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爱卫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在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和农业等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下,不少镇(街)积极开展了“创卫”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市成功建成 1 个国家卫生城市和 1个国家卫生镇,建成 4个广东省卫生城市、8个广东省卫生镇(街)和 204个广东省卫生村,建成 22个江门市卫生镇和 399个江门市卫生村(具体名单和建成数见附件 1),此外,还创建了一大批县级卫生村。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构建幸福侨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促进卫生防病工作顺利开展,深入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关于“普及国家卫生镇”的要求,抓落实、重提高、促发 展,努力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在 2020年底前,在进一步巩固已建成的国家、省和市卫生城市(镇、街)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卫”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面貌。全市新创建一批基础卫生设施较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较强的卫生城市(镇、街)。广东省卫生镇普及率达到 70% ,国家卫生镇普及率达到 40%(具体任务见附件 3、4)。台山市区、开平市区和鹤山市区要在 2016年底前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恩平市区要在 2019年底前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以开展创建广东省和国家卫生城市(镇、街)为载体,不仅能带动农村公共和基础卫生设施的建立、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工作、生活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同时对推进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市、区政府要成立创建卫生镇(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创卫”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市、区特别是各“创卫”镇(街)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使“创卫”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识,使全市上下形成全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实行政府考核。 各市、区爱卫会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创卫”工作计划,报请以政府名义印发各相关镇(街)和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年度工作计划要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把“创卫”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领导分管,指定机构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限及质量。要把“创卫”工作列入每年各级政府考核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倒逼机制,确保“创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积极组织发动全体干部和职工搞好“创卫”工作。特别是城管、工商、公安交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健教、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园林、旅游等部门单位,要按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突出搞好城市(城镇)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乱张贴、乱扔吐等整治工作。 (三)多方集资,保障“创卫”资金。 各地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创建卫生城市(镇、街)工作顺利开展。各“创卫”镇(街)要将“创卫”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需要投入“创卫”资金。市本级财政对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县级市和获得国家卫生镇(街)称号的镇(街)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专项经费 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卫生镇(街)称号的镇(街)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专项经费 8 万元。各市(区)按不少于市本级的标准对获得省和国家卫生镇(街)称号的镇(街)给予补助奖励。对新创建或复审重新获得命名为省和国家卫生城市(镇、街)的,各地可视实际情况,对市、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及创卫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各地应积极发动和鼓励华侨、港澳同胞和热心人士,关心支持“创卫”工作。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工作。 各市、区和各“创卫”镇(街)要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创卫”工作检查督导。各市(区)至少每半年督查一次,“创卫”镇(街)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特殊情况要及时督查,对涉及多部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查,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各有关部门也要抓好各自系统下属单位的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不留情面、一抓到底,确保“创卫”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对完成任务好、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行动慢、工作效果差的单位,或在卫生城市、卫生镇(街)复审工作中因工作不力而受到黄牌警告的市或镇(街),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创卫”工作的,或在卫生城市、卫生镇(街)复审中因工作不力而受到摘牌处理的市或镇(街),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建立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巩固、深化“创卫”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创卫”工作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实行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要建立奖惩机制,将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单位在“创卫”工作中的表现和实绩,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和机关作风建设评比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检查督导力度,对政令不畅、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以确保有效推动“创卫”工作的开展。各市(区)政府和各“创卫”镇(街)政府可根据实际,定期通报表彰创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创卫”积极性。在城镇卫生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实行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以专业队伍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全面开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以全面开展为主。 附件:1.江门市“创卫”工作成效一览表 2.江门市应开展“创卫”工作的镇(街)名单表 3.江门市创建广东省卫生镇(街)工作计划表 4.江门市创建国家卫生镇(街)工作计划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 1月 30日
Topics
public health urban-rur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etadata
文号 江府办〔2013〕9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3-02-19 15:04:09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创建
CMS Category 卫生、体育
Keywords 城乡卫生 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
References (3)
unkn 全爱卫发〔1989〕19号 formal
cent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 named
unkn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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