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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Issuing the Regulat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Jiangmen Foreign and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Bureau

印发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2010]77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Jiangmen Foreign and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Bureau (also designated as the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Bureau) as a municipal government department, outlining its adjusted duties, primary responsibilities, and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Document Text 5,442 characters
江府办[2010]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七月七日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09〕16号)、市编委《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机编〔2009〕7号)精神,设立江门市外事侨务局,加挂江门市港澳事务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外涉侨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推进江港澳交流合作和统筹协调涉港澳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举措,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调查研究国际重大动态、国内外侨情和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侨务港澳信息,负责向涉外涉侨涉港澳部门通报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情况。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外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外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各市、区有关部门外事侨务工作。 (四)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涉外涉侨宣传和华文教育工作,涉外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要涉外涉侨事项、案件及经济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六)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及归侨难侨扶贫、救济工作,指导协调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 (七)指导、协调、开展重大涉外活动,组织接待外国访问本市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友好人士、工商界领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物以及其他重要来宾,接待和管理来本市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配合做好外籍人士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审核、审批省外事办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因公出国、赴港澳的签证以及邀请外国人来访、外国人来华商务入境签证的有关事项,承办市领导出访报批工作,负责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管理、指导、协调处理涉及港澳的事务,指导、协调涉及港澳的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往来事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港澳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秘书、文电、档案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行政管理;负责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密、财务、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涉外涉侨涉港澳的采访报道,做好简报、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稿件的审核、编辑、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督办、政务公开、ISO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外事管理科(港澳事务科) 指导、协调在本市举行的国际性会议和重大涉外活动;协助处理外国人在本市的各类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涉外案件;协助处理有关外国留学生、专家等重要涉外事项;负责民间对外交流和友好城市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友好城市和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接待国家有关部门、省外事办、市政府邀请安排来本市访问或过境的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和其他外国高级代表团,友好人士以及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官员;负责省外事办、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核、审批和呈报工作。 负责本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拟订本市涉港澳工作的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归口管理和服务本市涉港澳工作,促进本市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与港澳重点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江港、江澳的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配合和协助中央政府驻港、驻澳联络办和外交部驻港、驻澳特派员公署开展相关工作。 (三)办证科 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护照、通行证签证工作;管理因公护照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工作,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审批、送签注及管理工作。 (四)侨政科 负责国内侨情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开展国内侨务工作的建议;负责侨务法制工作,检查、督促实施侨务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国内眷属的合法权益;负责处理有关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国内眷属的来信来访;负责开展贫困归侨扶贫救济工作;承办行政复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协调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协助安排华侨华人学生回国学习和归侨侨眷子女入学工作。 (五)联络文宣科 负责调查研究国际重大动态、国内外侨情和涉港澳重要情况,建立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资料库,提出开展侨务工作有关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区侨务部门开展国外侨务工作,受理、上报在本市举办的华侨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联系、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工作;负责侨务外宣工作,指导和监督侨刊乡讯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六)经济科技科 负责研究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检查涉侨经济科技政策实施工作;推动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外涉侨工作,联系、指导侨资企业相关组织,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侨资、侨属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华侨华人、友好人士、港澳同胞捐赠的日常审核工作,依法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五、其他事项 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挂靠市外事侨务局,正处级单位。市侨联是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的全市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按照侨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任务,团结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和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维护他们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帮助、扶持贫困归侨侨眷;参与协调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处理来信来访,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反映他们的合法要求,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3.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团结和带领他们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开展对外联络,保持同海外侨团和港澳社团联系,了解掌握侨情,搜集整理侨情资料,做好海外和港澳地区侨团和各界重点人物的工作,不断增进友谊,扩大影响;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做好侨联对台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5.热情接待前来投资、考察、交流、联谊、旅游、探亲、观光、洽谈业务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 6.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工作思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和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的新生代工作,指导江门侨界青年联合会、市直各侨联分会,归侨联谊会和各市、区侨联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宣传、经贸、科技、联谊交流等活动。 7.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人民代表大会的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的人事安排工作;为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8.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侨联基层组织“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建设,指导各市、区侨联建立健全基层侨联组织;充分发挥侨联优势,穿针引线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办好家乡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9.兴办福利性或服务性事业,办好侨联企业,保护侨联资产;协助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办好侨属企业,努力为侨资企业提供咨询和帮助。 10.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相关工作,开展对侨史收集和研究,宣传华侨和港澳同胞业绩,表彰维护和平统一、爱国爱乡、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先进人物。 11.加强与上级侨联及各省、市侨联联系,加强与省内各地区侨联的联系和交流;指导各市、区侨联开展国内联谊工作,做好侨联进机关、社区、工厂、大学的宣传发动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市侨联机关内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市侨联机关的秘书、文电、人事、工资、档案、保密、财务、统计、资产、办公设备配置、收发、文印、退休干部及原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与上下级侨联的联系、掌握工作动态和日常工作的协调。 (2)研究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江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各市、区侨联和市侨联所属联谊会等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基层组织“五有”建设;负责有关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调查报告。 (4)做好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人大和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咨询和服务。 (5)负责帮助、扶持贫困归侨侨眷;处理来信来访;支持和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向有关部门要求依法处理;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6)负责联系归侨、侨眷、侨联委员、团体会员和各联谊会,支持归侨、侨眷、侨联委员、团体会员和各联谊会开展各项活动。 (7)指导各级侨联和协助有关部门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指导各级侨联办好经济实体,办好侨联企业,保护侨联资产;扶持与协助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江门投资兴业。 (8)负责本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联络文宣部 (1)负责向归侨、归眷、港澳同胞眷属宣传党的路线,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宣传侨界爱国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行为。表彰奖励归侨、侨眷先进人物。 (2)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及稳定服务;指导各级侨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办好家乡的各项公益事业。 (3)负责《侨联简报》、《五邑侨史》、《侨青之友》等侨刊的编辑、出版和江门侨界青年联合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侨联、侨青会的消息短信编辑、发布工作;管好市华侨历史学会;指导各市、区侨联主办的侨刊乡讯开展工作,使之真正成为广大海内外侨胞的“集体家书”,为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服务。 (4)负责接待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了解侨情,联络本会侨联委员,各市、区侨联,市直分会组织,联络归侨、侨眷、华侨、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人社团,开展联谊活动;负责做好海外和港澳地区侨团和各界重点人物的工作,不断增进友谊,扩大影响;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做好侨联对台工作。 (5)负责密切联系海内外青年侨胞,为侨界青年的成材和发展创造活动空间以及提供新的服务平台,为促进青年精英侨居国(地区)与祖籍地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贡献力量;指导江门侨界青年联合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适合侨界青年特点的社会服务等活动,维护侨界青年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诉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及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6)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工作;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7)负责调查海内外侨情,建立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资料库,提出开展侨联工作有关建议和方案等。 (8)负责加强与上级侨联及各省、市侨联联系,加强省内各地区侨联的联系和交流;指导各市、区侨联开展国内外联谊工作,做好侨联进机关、社区、工厂、大学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侨力资源为江门侨乡各项建设服务。 (三)人员编制 市侨联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Topics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foreign affairs
Metadata
文号 江府办[2010]77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0-08-06 17:47:40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机构编制
CMS Category 劳动、人事、监察
Keywords 机构 外事 侨务 港澳 通知
References (4)
unkn 江发〔2009〕16号 formal
unkn 江机编〔2009〕7号 formal
unkn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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