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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7 16:29:01
Notice on Issuing the Regulat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Jiangmen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Jiangmen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as a municipal government department, outlining its integrated responsibilities from predecessor agencies, its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its authorized staffing le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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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0]5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09]16号)、市编委《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机编[2009]7号)精神,设立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将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加强人力资源调查、人力资源规划、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的职责;加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监管的职责;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防、调节和控制等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工作;制定各类人才政策;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负责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机关雇员管理办法;指导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留学人才及智力项目引进和管理工作;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负责境外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管理,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公派出国研修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组织推行全市企业年金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十一)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拟订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化管理、质量体系建设、安全、保密、财务、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及领导督查事项的督办上报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协调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人事监察科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开展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指导和参与制定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分办文件、起草校核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录计划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组织编制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劳动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管理,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人员自主创业资助经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境外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管理,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的指导、协调与管理,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社会力量职业培训办学;承办市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事宜并指导、评估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核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技工招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六)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本地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福利有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承办企业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七)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录用、调任和登记工作;按权限负责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考核、转任、职务任免和升降、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管理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员任免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八)职员和雇员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收、聘用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科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负责办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负责机关雇员招考、雇用备案、合同鉴证、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组建和管理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高级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延缓退休的核准;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十)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管理办公室) 拟订吸引国(境)外人才智力及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的资格审核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受理、初审及年审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公派出国研修工作; 承担市政府专家顾问聘任、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迁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组织军转干部培训;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负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费统发以及调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出国(境)定居离职手续;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三)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计、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各市、区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平衡社会保险调剂基金和就业资(基)金;对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跟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十四)养老与失业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 贯彻执行城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管理办法;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承担全市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制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市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和待遇的支付。 (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监督、考核和奖惩;拟订参保人群就医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制定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及其改革方案;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支配计划;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负责市直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区级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劳动监察分局(法制科、信访科) 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监督、指导各市、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本局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核定编制7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副局长兼任,不占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数),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Topics
government reorganization
human resources
labor policy
Metadata
| 文号 | 江府办[2010]57号 |
| Publisher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angmen |
| Date | 2010-07-07 16:29:01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 CMS Category | 劳动、人事、监察 |
| Keywords | 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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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unkn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unkn 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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