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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16:58:28
Notice on Issuing the Regulat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Jiangmen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印发江门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core functions, and staffing allocation for the Jiangmen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as a municipal government department, following a broader government institutional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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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characters
江府办[2010]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五月十三日 江门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09]16号)、市编委《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机编[2009]7号)精神,设立江门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服务业统计、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和农民收入调查统计方面的相关职责。 (二)加强对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三)加强生产总值下算一级和下管一级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核算全市及各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协助管理各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人事、纪检监察、安全保卫、信访、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ISO管理等工作;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组织重要会议;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做好统计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党组管理各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二)统计法规与制度科 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建库、维护、更新工作。 (三)综合核算与统计分析科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全市与各市(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定期核算;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监督管理各市(区)、市直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撰写全市统计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统计会议报告;指导综合核算统计工作。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全市工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农村与投资贸易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房屋、公用事业,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六)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和监测;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七)统计信息化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局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并负责建设市局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江门市统计信息系统和网上直报系统;对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负责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 四、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副处级)1名、总经济师(副处级)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Topics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statistics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 文号 | 江府办[2010]48号 |
| Publisher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angmen |
| Date | 2010-06-09 16:58:28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机构编制 |
| CMS Category | 劳动、人事、监察 |
| Keywords | 机构 统计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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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unkn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unkn 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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