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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994280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orward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Interim) for Shifting the Focus of Urban Management to Lower Levels in Jiangmen Urban Area

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江府办[2006]41号

Issu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0-06-07 10:32:27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forwards the interim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decentralizing urban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from the municipal level to district-level authorities in Jiangmen, outlining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personnel transfers, and division of enforcement duties.
Full text · 原文 3,803 字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6]41号 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 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 实施方案(暂行) 市城管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6]22号)精神,确保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依时顺利完成,推进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协调职能问题  为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市直有关部门作用,确保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落实。建立市城管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市城管协调会议制度,组织落实市城管委联席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交接工作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确保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在市、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赵启豪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马克烈以及蓬江区城管局局长黄锦波、江海区城管局局长黄国平、新会区城管局局长陈润虾担任。成员由市城管局城管办、人事科、城监支队和各区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在市区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专责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市、区城管部门落实江府办[2006]22号文工作要求,切实保证工作移交、队伍稳定,协助和处理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工作小组在顺利移交、工作正常开展后自行撤销。 (二)市城监支队执法人员组编工作  按照“把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的蓬江大队、江海大队整体下放蓬江区和江海区,保留市级直属大队”的要求和在现有蓬江、江海大队编制人员为基础的原则,对现市城监支队在编执法人员进行个别调整,蓬江大队编制为18人、江海大队编制为12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市和区城管城监管理执法范围、职责  (一)管理执法范围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实施城管城监管理执法。  (二)职责  1、市城管局(市城监支队):  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是市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责。市城管局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 (1)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依法制定城建监察规定、办法,并监督执行。  (2)组织协调城市建设监察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处理工作。  (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 (4)市或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为市容环境提供保障和协助工作,统筹指导协助执法行动。  (5)负责对市区违反户外广告、燃气、室内装修、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方面的执法。  (6)指导、协助、监督风景名胜区及周边、重点窗口地区及周边、市管开放式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  (7)指导、协调、监督对泥头车、临建违建、店铺门前乱堆放、违反市政设施管理等行为进行管理和执法。  (8)完成市委、市政府指令性的城管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 (9)对区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领导班子的任免提出意见。  2、区城管局(区城监大队):  区城管局与区城监大队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为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履行对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负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日常指挥调度和执法的监督工作,并指导街道办事处(镇)城管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业务领导。 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全区范围内(下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  (2)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为进行执法。  (3)负责对乱张贴、乱刻画行为进行执法。  (4)负责对临建违建、店铺门前乱堆放、违反市政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  (5)配合实施市委、市政府举行重要活动时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 (6)负责泥头车运输管理,根据区域泥头车运输的实际,组织联合执法。 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局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3、街道办事处(镇):  根据区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所辖行政区域管理实际,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 (1)收集市民对城市规划的意见,参与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修编、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等工作。  (2)负责督促辖区内的商铺(单位)、住宅产生的余泥渣土、装修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  (3)负责对辖区内的支路、街坊路和内街、巷下水设施以及公用场地的维护管理。  (4)负责对辖区内临时占用公用场地设置临时机动车保管场(站)资料的搜集和管理。  (5)负责对辖区内的公园、道路绿化(市和区管理部分除外)的建设、养护和监督。  (6)负责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进行监督管理。  (7)负责协助收取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与商铺的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 (8)受理协调辖区内居民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  街道办事处(镇)设立城市管理监察中队,是区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的派出机构,可与街道办事处(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 4、社区(城区村)居委会:  加强经常性检查,主动发现城市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受理协调居民对城市管理存在问题的投诉,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动员居(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村)民的文明素质,做好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共创文明社区(村)。  5、在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之前,新会区城市管理局和执法队伍根据实际参照以上职能开展工作。 四、市、区的管理和审批权限  (一)市城管局的管理和审批权限:  1、在省未批复同意我市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之前,户外广告的审批按原来联审制度方式和地域范围进行,场地占用费在市行政总汇缴交,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后,按相关的实施方案执行。  2、负责对使用市管开放式广场、文化城、各大酒店、大型商场门前举办公益或商业活动的审核。  3、拆除或搬动卫生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的核准、审批和管理。  (二)区城管局的管理和审批权限: 1、负责辖区内的招贴、条(横)幅、气球、气模、彩旗悬挂、摆放的管理和审批。  2、蓬江区受市城管局委托,负责对潮连街道办事处、杜阮镇、棠下镇和荷塘镇的招牌广告、电脑喷画、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指示牌等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审批(大型广告牌的审批按《江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执行)。  3、江海区受市城管局委托,负责对外海、礼乐街道办事处的招牌广告、电脑喷画、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指示牌等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审批(大型广告牌的审批按《江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执行)。区内户外广告的审批应参照市实行联合审批,场地占用费参照市城管局的收取标准和缴交方式进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4、临时占用支路、街坊路和内街、巷等道路和公用场地开展社区或商业活动,以及临时占用公用场地设置临时机动车保管场(站)的,由社区进行资料的搜集,报区城管局批准后,报送市城管局备案。  5、新会区域的户外广告等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暂时保持现状,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后,按市的实施方案执行。 五、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城市监察人员和运作经费不足  在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之前,下移蓬江、江海区(共30人)人员供给的经费从原渠道解决。两区可根据执法人员不足情况,自行解决或聘用城管协管员,聘用经费由两区解决。市城管局在整治市容市貌专项经费中列支部分资金给蓬江、江海区城管局作运作经费。区政府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城市管理监察的投入。 六、市城监支队执法装备使用和配备  (一)执法装备车辆、摄像机等使用仍然按照目前办公室和各大队的使用分配。  (二)日常执法出现装备不足的,由区城管局协调解决。  (三)市、区有重要活动时,由市城管局统筹调配。  七、下移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 (一)召开市城监支队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动员(3月10—26日)。  (二)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3月下旬至4月中旬)。  (三)按照“下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职能,确定安排下移人员(3月中旬至4月中旬)。  (四)召开交接会议(4月底)。  (五)做好下移交接后的协调、衔接工作(5月)。  (六)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5月至6月上旬)  附件:下移蓬江、江海区城监大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