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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ACC. 9895139

Notice of the Shenzhen Municipal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henzhen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Shenzhen Municip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mmission, Shenzhen Municipal Bureau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and Shenzhen Municipal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on Issuing the Shenzhen Action Plan for Cultivating and Developing the Safety,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Cluster (2022-2025)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Issuer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Date
2022-06-17 19:40:58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1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municipal action plan to cultivate and develop the safety,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cluster in Shenzhen, setting targets for industrial added value, enterprise cultivation, innovation platforms, and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by 2025.
Full text · 原文 5,817 字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培育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本行动计划所指的安全节能环保产业是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2021年,全市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425亿元。其中,安全应急产业主要集中在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智能安全应急产品、安全应急服务等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LED照明、高效变频器、绿色建材、水污染治理、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部分企业的产品已进入全球市场,部分领域全国领先。 (二)发展机遇。一是国家关于安全应急、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市场需求持续扩大,为产业发展提供广阔市场。三是深圳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与安全应急和节能环保发展需求深度融合,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三)存在问题。一是骨干企业主要集中在LED照明、绿色建材、节能家电等领域,安全应急等领域骨干企业相对较少。二是产业集聚度不高,安全应急、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集聚地较少。三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新载体与高端复合型人才不足。 二、工作目标 (一)壮大规模实力。2025年,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年产值超百亿企业3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 (二)加速产业集聚。规划建设2个以上产业集聚区,形成以技术研发、总部基地为核心和以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 (三)打造创新高地。新建60个以上国家级、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有效发明专利突破1万件,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 (四)扩大国际影响。部分领域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成果显著,安全应急、节能电气、水污染治理、固废处置利用等技术装备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参与制修订国际安全应急、节能环保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研究,优化产业布局。制订产业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力度,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推动安全节能环保产业与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罗湖、宝安、龙岗、龙华、光明、深汕等区建设聚集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推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创新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和产业联盟。重点突破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高效节能、减污降碳、碳捕集与利用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提升关键零部件开发能力,加快装备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和产业化发展,健全技术成果评估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强标准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物资储备,提升供给能力。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国资国企为运行主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聚焦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需求,构建应急物资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分类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供需对接机制、重点企业清单,推动企业提升安全应急物资供给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绿色制造,强化试点示范。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示范项目,推动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国际交流,推动技术合作。支持前海创建安全发展技术服务中心,集聚国际一流的安全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引导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的研发孵化基地和环境服务业产业园区,开拓国际节能环保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强基工程。 1.安全应急技术装备。在监测预警指挥方面,依托全市“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信息化技术在智慧应急领域先行先试、示范推广和迭代升级,重点发展物联网、超前感知、监测预警、故障诊断、实景仿真、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技术装备。在应急救援方面,重点发展复杂环境下救援破拆和生命支撑、便携式个人定位与求救、搜救机器人、特种交通应急保障、超高层建筑灭火、专用紧急医学救援等技术装备。在应急处置方面,重点发展电力应急保障、应急通信集成、融合指挥调度、应急后勤保障及各类智能无人应急处置技术装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安全应急服务。重点发展安全工程设计监理、检验检测、标准计量、评估评价、事故分析鉴定、宣教培训等安全应急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安全应急科技服务。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发布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及评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安全风险防治。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面,依托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治理工程,支持企业开展安全技术和工艺设备升级迭代,大力实施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方面,支持企业提高技术产品竞争力,用于完善学校医院、公共场所、高层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开展老旧工业区、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线路、管道天然气、消防设施等改造工程。(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效提升工程。 1.高效节能技术装备。高效LED照明领域重点发展高品质全光谱照明、智慧照明、Micro-LED(Mini LED)等低碳节能照明技术产品。节能家电领域重点发展变频控制器技术(芯片)、高效绝热技术、AIoT物联家电等节能技术。高效变频器与控制器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矢量变频、伺服和永磁同步等技术装备。高效节能电机领域重点发展永磁同步电机、无刷直流电机等产品和超高效、高可靠性、轻量化等电机节能技术。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领域重点发展三相同轴超导电缆、蒸发冷却电力变压器、低损耗变压器、模块化高效供配电等技术装备。高效制冷领域重点发展高能效空气能热泵、LNG冷能回收利用、低温差冷能应用,推动数据中心建设全模块化、预制化,发展液冷系统、高密度集成IT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节能服务。支持发展科技型节能服务业,积极培育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新型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提供绿色诊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应用、运营管理、评价认证等服务。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服务国际标准体系和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环保支撑工程。 1.先进环保装备。水处理产品领域重点发展大通量、长寿命、高节水、智能化的高品质净水器技术产品。污水治理领域重点发展城市污水提标改造、再生水回用、雨水收集处理等技术与设备。废气治理领域重点发展VOCs治理成套设备。固体废物处置领域重点发展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污泥渣土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废旧动力电池自动拆解设备、危险废物高效利用处置装备。环境监测领域重点发展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VOCs组份监测仪器设备、新污染物分析监测仪器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新型环保材料。重点发展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光催化自清洁功能材料、涂镀锌防腐装饰、节能玻璃幕墙、太阳能光伏幕墙、可再生建材、装配式建材等绿色建材。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发展专用催化剂、高效膜材料、可降解塑料、VOCs吸附和原辅料替代材料等高性能环保药剂和材料。大力推动全生物可降解塑料重点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支持全生物可降解塑料的产业化示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支持。开展陆海区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重点推进滨海湿地与红树林等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技术示范应用和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生活污水、自来水、雨水处理提标改造,推广应用地表水体生态与河道修复、海绵城市建设和再生水利用等技术。支持工业领域高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示范应用。支持海洋船舶含油污水等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应用。以电子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胶制品等行业为重点,推广VOCs的燃烧法、生物法、冷凝回收等治理技术应用,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料源头替代力度,推动VOCs溯源和区域联控共治,深化臭氧专项攻坚。探索建立污染土壤异地集中修复治理模式,重点支持建设用地土壤淋洗技术、氧化还原技术、热脱附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等有机废弃物厌氧消化处理技术发展,推动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废弃物现场模块化处置技术和工程渣土资源化试点项目,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扩大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应用范围。支持低无毒替代剧毒废蚀刻液、废蚀刻液等再生利用技术应用,加快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支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固化等技术应用。推动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资源再生利用,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综合环保服务。发展综合型、科技型环保服务公司或集团,鼓励园区、企业开展综合环境服务外包,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治理机制。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康复中心”,推广环境“体检”、环保管家、环保顾问等第三方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数字化融合工程。 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安全应急、节能环保领域的应用。推动主要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开展设备运行监测与工况优化、精准运维、能耗监控等全生命周期应用。探索大数据驱动的智慧环保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空间布局 聚焦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综合服务三大方向,在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布局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环节,在龙华区、光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布局生产制造环节。罗湖区规划发展卫星应用领域导航、遥感和污水治理等关键技术;依托笋岗-清水河重点片区,打造安全应急智能终端、监测预警、固废危废处置设备研发及生产制造聚集区。宝安区大力发展安全防护、监测预警、LED照明、节能家电、绿色建材、固废危废处置等领域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聚集区。龙岗区大力发展LED照明、高效制冷、绿色建材、固废处置、安全节能环保综合服务等领域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聚集区。龙华区引进安全应急、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引导高分子材料、绿色建材、应急预测、高效变频器、高效制冷、LED照明等领域装备制造型产业适度聚集。光明区扶持一批应急救援装备、LED照明、固废处理等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以装备制造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力推“总部+基地”发展模式,重点发展安全防护设备制造、机电产品再制造、废弃物处置等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光明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安全应急、生态环保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政府需求和市场供给,打造产业应用场景,保持产业联动,引导集群企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配套。探索设立集群基金,充分利用气候投融资政策,扩大集群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对集群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力度。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扶持领域与方向,更好引导服务集群发展。规划建设集群产业园区,优化集群发展空间。开展集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持续壮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攻关,提升集群企业创新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多方式多渠道培养安全节能环保领域专业人才,加强高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三方联动,推进产教融合,设立特色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加大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产业人才水平,完善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市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智库支撑。搭建产业联盟,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产业服务体系作用,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