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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ACC. 9889260

Notice of Shenzhen Housing and Construction Bureau on the Trial Operation of BIM-Based Reporting System Functions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Review, Construction Permit, and Joint Completion Acceptance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联合验收基于BIM报建系统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Issuer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Date
2022-06-15 17:25:56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trial launch of BIM-based reporting system functions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review, construction permits, and joint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 Shenzhen, requiring eligible projects to upload BIM models and providing detailed procedures for model submission.
Full text · 原文 1,798 字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BIM技术应用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1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联合验收基于BIM报建系统功能上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起,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市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主体工程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报建环节上传BIM模型。 (二)鼓励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项目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主体工程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报建环节时使用BIM报建功能。 二、BIM模型上传途径 (一)关于消防设计审查、主体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建设单位在申报前,由设计单位提前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https:\/\/zjj.sz.gov.cn\/kcsgtsc,以下简称“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上传BIM模型。 (二)关于竣工联合验收事项。建设单位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系统(https:\/\/zjj.sz.gov.cn\/jsgc-jgys,以下简称“联合验收系统”)上传BIM模型。完成上传后再按原程序及地址申请竣工联合验收事项。 三、BIM模型的上传流程 (一)办理主体施工许可事项 1.下载插件和自检工具。设计单位按照《深圳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建模手册》(附件1)创建BIM模型,设计完成后,通过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进入房建BIM模型管理中心,下载SZ-IFC转换插件和SZ-IFC报建自检工具。 2.格式转化和自检。设计单位使用SZ-IFC转换插件将模型导出为“.ifc”格式,并使用SZ-IFC报建自检工具进行模型自检。 3.上传模型。设计单位完成BIM模型自检后,进入房建BIM模型管理中心上传模型。建设单位进入勘察设计管理系统对所上传的BIM模型进行确认后完成上传。 建设单位应当检查确认提供的BIM模型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一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支持详见《基于BIM的工程报建系统功能操作手册(企业用户)》(附件2)。 (二)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事项 1.如项目已根据第(一)款流程办理了主体施工许可的,设计单位无需重新上传消防设计相关的BIM模型,由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中选择消防设计相关的BIM模型进行确认,提交上传申请。 2.如项目未办理主体施工许可的,则按第(一)款流程操作。 原则上,办理主体施工许可和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所提交的BIM模型应为同一套模型,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一致,建设单位对上传的设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办理竣工联合验收事项 1.下载插件。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完成BIM模型的编制后,通过联合验收系统进入房建BIM模型管理中心,下载SZ-IFC转换插件。 2.格式转化。建设单位使用SZ-IFC转换插件将模型导出为“.ifc”格式。 3.上传模型。建设单位通过联合验收系统进入房建BIM模型管理中心上传模型。 建设单位应当检查确认归档的BIM模型与工程竣工图内容、施工现场相符,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支持详见《基于BIM的工程报建系统功能操作手册(企业用户)》(附件2)。 四、试运行期限 上述系统功能于2022年6月20日起上线试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建模手册 2.基于BIM的工程报建系统功能操作手册(企业用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