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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民政局 ACC. 9879504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for 2022 Charity, Social Work, and Volunteer Service Regulations and Business Training Project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Issuer
深圳市民政局
Date
2022-06-13 14:25:09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 a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by the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seeking a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to conduct training on charity, social work, and volunteer servic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for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staff. It specifies project requirements, budget, bidding qualifications, and submission deadlines.
Full text · 原文 2,558 字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 (三)项目预算:20.63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做好慈善、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相关政策规定的解读并加强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慈善、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服务体系,提升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的慈善、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政策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深圳市民政局拟开展2022年度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的采购工作。现以公开采购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此项目。 1.组织不少于60名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的慈善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慈善政策法规、慈善信托、慈善支持科技创新、慈善合规性建设等1期专题培训。 2.组织不少于70名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的社会工作业务人员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等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双百工程”相关政策及实践模式等1期专题培训。 3.组织不少于60名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的志愿者服务业务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志愿服务知识、技能、信息化管理等1期专题培训。 4.根据委托方要求制定项目培训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人数、地点、授课形式、课程内容、讲师信息、时间安排等。 5.为确保项目培训师资质量,应链接或配备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等领域资深的专业师资队伍。 6.做好培训学员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提供全套与项目有关的培训视频或课件、讲义、签到表、宣传通稿、课后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满意度等文档材料。 7.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并配备好相应的防疫物资。 (二)项目质量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总价款50%的款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总价款50%的款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2.验收要求:项目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培训签到表、课后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满意度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如培训参与人数及师资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的培训经费。 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总人数3人或以上团队。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55-25629707。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投标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