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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教育局 ACC. 9232112

Not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Education Bureau on the Recognition of Shenzhe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Education Practice Bases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认定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的通告

Issuer
深圳市教育局
Date
2021-09-30 17:10:32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process for recognizing and selecting up to 50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education practice base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Shenzhen, outlining application, evaluation, and designation procedures. It aims to build an校外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education ecosystem for students, with priority given to recognized bases for qualification as credit-based educational resource units.
Full text · 原文 791 字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提升我市中小学生以实践创新为核心的创新素养,建设中小学生校外科技创新教育生态体系,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开展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实践基地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作为深圳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学分制资源单位的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评审和认定程序 (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1年10月下旬。市教科院将邀请科创教育专家、高校学者、优秀科技辅导教师等担任评委,主要对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基本情况、成果成效(占50%)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预期成果成效(占50%)进行评审。 (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出50个单位作为实践基地,认定结果将于11月上旬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11月中旬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实践基地在市科普基地的基础上进行遴选,采用探究实践、项目引导、互动体验、课题研究等活动方式,为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校外实践提供种类众多、主题丰富的课程和活动内容。 (二)为做好实践基地的工作管理,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三)市科普基地运营单位为中小学学校的,本次将不能申报。 (四)实践基地需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活动项目设计要着重对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实践能力的培育。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2.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深圳市教育局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