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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9:39:27
Longhua Distric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ureau Policy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Measures of Shenzhen Longhua Distric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ustry"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szlhq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district-level policy measures designed to foster th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ustry in Longhua District, outlining the background, drafting process, and key support mechanisms including funding for platforms, incubators, and 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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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龙华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落实龙华“数字经济先行区”发展战略,我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目标 编制背景:2019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指出:到2023年,我市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取得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开放创新平台成为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标杆,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应用先导区。 2020年7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龙华区打造数字经济先行区十大举措》,提出:聚焦技术突破,做优做强人工智能产业;打造千亿级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2020年11月,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印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数字龙华打造“一圈一区三廊”区域发展格局的决定》,提出: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 编制目标:为促进龙华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抢抓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成为龙华区创新发展、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打造人工智能产业核心区。 二、编制思路 在起草《若干措施》的过程中,我局参考龙华区现有科技、产业和招商引资政策,并学习借鉴了深圳福田、北京、武汉、厦门等地区的人工智能扶持政策,以驱动龙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为目标,起草了《若干措施》。 三、编制过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N+S”数字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根据“链长制”工作部署,我局于2021年1月启动《若干措施》编制工作。通过吸取省、市及其他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目前开展工作实际情况,于2021年3月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并首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4月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报区分管领导研究,据此对《若干措施》修改完善。2021年5月邀请区内相关企业研提意见。2021年5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6月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建议充分吸收并进一步完善政策。2021年7月23日,由区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政策专题研究会,针对《若干措施》等政策进行专题研讨。2021年8月11日,区政府一届第一三〇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若干措施》。2021年8月26日,区委一届第一九六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该《若干措施》。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计三章、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介绍本政策的编制目的、实施原则和扶持对象。第二章是支持措施,从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广、支持人工智能投融资项目、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以及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等方面制定措施,推动龙华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第三章是附则,主要介绍注意事项、对受资助企业的要求、组织实施单位、政策实施期限及负责解释单位等。 核心政策条款分布在第二章,共七条,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第四条 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等平台,给予平台实际建设投入相应资助。 (二)第五条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一是支持认定龙华区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连续3年每年经审计后对孵化器运营机构上年度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法律、创业辅导等孵化服务所产生费用给予相应奖励。二是给予入驻龙华区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的人工智能企业房租资助。 (三)第六条 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与工业、服务业等融合应用,对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等的企业(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四)第七条 支持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广。鼓励市场主体(非代理机构)购买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区内首购龙华区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 (五)第八条 支持人工智能投融资项目。一是对近2年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且单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以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兑现的形式给予相应奖励。二是对新引进人工智能企业到龙华落户,且近2年内对该企业单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六)第九条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认定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人工智能培育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七)第十条 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对经认定通过,在龙华区举办的具有国际或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注册地位于龙华或获奖后一年内落户龙华,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估确有产业化潜力的,给予30至50万元奖励。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若干措施》涉及资助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资助比例和金额受年度金额预算总量控制。
Topic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ustrial policy
digital economy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
| Site | szlhq |
| Date | 2021-09-27 19:39:27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人工智能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及解读 |
| Keywords | 人工智能 措施 政策解读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dist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named |
| dist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数字龙华打造“一圈一区三廊”区域发展格局的决定 | named |
| muni 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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