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0,975 · FONDS 70
Record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ACC. 9033846

Reply from Pingshan Distric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ureau to Proposal No. 1-20210034 of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First District People's Congress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03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Issuer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Date
2021-08-02 10:34:45
Instrument
reply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responds to a proposal on establishing an analytical research and testing center in Pingshan District, detailing efforts to attract top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troduce qualified testing agencies, and provide policy support for building shared testing platforms in the biomedical industry.
Full text · 原文 1,653 字
尊敬的李蓉蓉、李可辉、洪魏、袁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坪山区建立分析研究检测中心的建议》(第1-2021003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关于在坪山生物医药园区集中建设分析研究和检测中心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对接和引进国内顶尖科研高校和机构 为满足区内制药企业基础研发需求,我区积极对接高端资源,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药科大学等国内顶尖生物医药科研机构已于我区达成明确合作意向,深圳湾实验室坪山转化中心、南方科技大学坪山生物医药研究院、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三所药物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已落地我区。在政府支持下,三所机构采购了各类高端分析检测大型设备,并作为开放实验室,可分别满足生物药、化学药、中药企业研发过程中的实验室分析检测需求,为我区制药企业和初创团队提供支撑服务。 二、积极引进拥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 为满足企业专业检测需求,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我区积极推动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综合体的工作,推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在坪山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药用辅料平台、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测评价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落地坪山。其中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已同我区和顺堂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和顺堂旗下深圳顺承中药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在检验检测、中药质量模式识别评价、欧洲标准立项等各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与合作,顺承检验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可从事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产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中药鉴定和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技术咨询服务等。另外,我区也在积极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接,争取中检院可以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加大政策支持,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 一方面,区科创局收集整理区内企业和研发机构公共检测能力,印发《坪山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指南》,方便区内企业互享检测资源。 另一方面,我区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专业分析检测机构落地坪山,鼓励规上企业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开放共享检测资源,鼓励同领域中小企业合作深度融合以技术出资、场地出资、重大实验仪器设备出资等多种方式共建共享平台。主要政策有:区科创局牵头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第四条第二款“对在坪山区获批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的企业(机构),按照其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第四条第四款“由坪山区政府引进的国家、省、市级公益类检测及监管审评机构,每年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运营资助”、第四条第五款“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对本辖区企业提供服务的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第三十条第二款“对落户坪山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机构,在坪山区新注册满1年(含)以上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区工信局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九条第一款“对上年度技术改造数据纳入坪山区统计的企业,年度完成投资额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投资额的2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500万元资助;超出1亿元部分按投资额的5%,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资助。累计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6500万元资助”、第十八条“对在坪山区运营的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运营单位每年实际运营经费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资助。对获得资助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化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合作,推进国家、省、市药品检验检测平台在坪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区内有能力企业建设分析研究和检测中心,整合统筹区内新型研发机构、高校、企业的检测能力,实现资源集约共享。 此函。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