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49,354 · FONDS 243
Record · fj_kjt ACC. 900087054

Notice of Fuji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n Conducting the Second Batch Selection of Lea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alents in Fujian Province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Issuer
Date
2026-04-08
Instrument
document
Cited by
0
This notice initiates the second batch selection of approximately 20 lea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alents in Fujian Province, with a 5-year cultivation period. It specifies eligibility criteria, quota allocation, and application procedures for universities,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enterprises.
Full text · 原文 3,415 字
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br> 0"<br> style="display: none;"><br> --><br>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闽有关单位:<br>   按照《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5-2029年)》相关要求,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br>   一、目标任务<br>   遴选第二批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左右,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45周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60%,企业人才不少于20%。培养周期5年。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打造一批引领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br>   二、遴选条件<br>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br>   2.在闽工作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入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学历适当放宽)。已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br>   3.从事科学前沿研究和技术创新,仍在科研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冲击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的实力。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等领域人才。<br>   4.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创新人才近5年须牵头承担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企业科技人才须以第一完成人至少获得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且创新成果已实现转化应用。<br>   5.受聘于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受聘于省内企业(含在闽央企)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支持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中的省外专家依托我省用人单位申报。<br>   6.“创业之星”“创新之星”、“雏鹰计划”等项目入选者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br>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卫生健康领军人才等入选者,以及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br>   三、申报推荐<br>   (一)名额分配及要求<br>   1.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本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福州厦门推荐名额各12名,泉州推荐名额10名,其余地市各8名,原则上来自企业的创新人才不少于1/4。<br>   2.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央国企在闽机构分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中国科学院福建物构所、中国科学院城环所、省卫健委、省农科院推荐名额各5名,其余单位各3名(14家省国资委出资且年研发投入1000万以上企业另各有1个推荐名额)。<br>   3.省属高校直接负责本单位人员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其中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名额各5名(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各增加3个推荐名额,福建农林大学增加1个推荐名额),其余省属高校推荐名额各2名。<br>   4.省创新实验室各有2个推荐名额,由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br>   5.推荐名额3名及以上的单位,推荐人选中45周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60%。<br>   6.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脑机接口人才的支持,不限制申报名额。“集成电路人才”指直接从事集成电路设计、材料、装备、制造、零部件、封装、测试研究开发和工程技术工作的人才。“人工智能人才”指直接从事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模型、数据技术、软硬件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工程实现与应用创新的人才。“脑机接口人才”指直接从事脑机接口(BCI)系统研发、核心器件攻关、算法与信号处理、神经科学基础研究、临床转化与应用落地等相关工作的人才。<br>   7.对于近两年经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选,支持各单位优先推荐。<br>   8.为加强项目统筹,实行申报互斥,申报人当年只能选择“八闽英才”培养计划子项目(省特级后备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产业领军团队、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其中1项申报。<br>   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br>   (二)账号注册及使用<br>   1.用人单位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平台首页链接)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由用人单位账号分配申报人账号。如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br>   2.审核推荐单位平台账号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推荐申报时相同(后缀为“-sc”)。尚未向我厅申领的,请来函告知单位名称、单位经办部门(处、科室等)名称、经办部门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到sudy@kjt.fujian.gov.cn邮箱,我厅将配置后安排分发。收到账号请及时登录平台修改初始密码并妥为保管。<br>   (三)在线申报及审核推荐<br>   1.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凭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申报用户账号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申报人才类别(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准确选择审核推荐单位,填写申报表各页栏目并上传附件,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检查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用人单位。<br>   2.用人单位:凭注册的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平台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已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页,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填写用人单位意见,确认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申报人选择的审核推荐单位。提交后及时告知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日期前如需退回修改,请直接点“审核退回”将退至申报人。<br>   3.审核推荐单位:凭省科技厅分配的账号登录平台,对相关用人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综治情况进行把关,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推荐到省科技厅(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建议各推荐单位申报截止时间提前一周。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一律不得推荐。<br>   (四)纸质材料报送<br>   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自动获得受理号。申报人应在获得受理号后,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1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并胶装,不要另加封面。<br>   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由审核推荐单位汇总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所在单位、推荐过程简要情况以及对推荐人选综治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的说明),于2026年5月19日前寄送达省科技厅。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与所在设区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人才办沟通。<br>   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各用人单位和审核推荐单位应从严把关,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br>   四、联系方式<br>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br>   苏杜滢  0591-83517533<br>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br>   0591-87882011、87862800<br>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br>   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6楼科技人才处(邮编350003)<br>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br>   2026年4月7日<br>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br> 附件下载<br> 闽科才〔2026〕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