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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br>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60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请通知相关单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签订任务书,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科资函〔2021〕106号)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br>
附件: 1. 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经费表<br>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br>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br>
2026年4月30日 <br>
(此件主动公开)<br>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br>
附件下载<br>
4-附件1-2(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