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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br>
公 告 <br>
2021年 第1号 <br>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br>
特此公告。 <br>
应急管理部 <br>
2021年1月26日 <br>
来源:<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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