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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于2026年7月2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西藏那曲地区天冠矿业有限公司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尤卡朗铅银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修编)》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